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博汇股份(300839)

日期:2024-06-17 16:47:26 浏览:368

索赔条件

凡是2023年11月博汇股份(300839)6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3月29日收盘时持有和博汇转债(123156)的投资者请搜上海律师加入索赔


索赔依据 

 

  近日,一则“宁波一化工企业因缴税问题停产”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2024年6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布通报称:根据税收风险筛查情况,发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并多次开展了纳税辅导和约谈,截至目前,企业未予缴纳,根据公告,税务局已于2023年11月6日向博汇股份送达了风险提示单,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该事项,上海律师团队表示,凡是2023年11月博汇股份(300839)6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3月29日收盘时持有和博汇转债(123156)的投资者请搜上海律师加入索赔。

  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博汇股份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博汇股份自2023年7月起开始对芳烃抽提装置进行了改造,产品由重芳烃升级到重芳烃衍生品,以此希望能够规避税收的风险,主管税务机关也另行对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进行了取样检测,并未提出异议。

  然而没想到的是2024年3月博汇股份突然公告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博汇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以及未来年度生产经营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面对如此高额的补缴税费,博汇股份发布停产公告,公司于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博汇股份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芳烃系列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上述装置生产的产品,本次停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上述装置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

  2023年,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7.78亿元,同比下滑6.32%;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03亿元,若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后,博汇股份2023年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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