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鼎胜新材(603876)

日期:2024-05-29 16:32:32 浏览:279

索赔条件


  凡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3日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3日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索赔依据    

 

 

  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106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3月28日,证监会下达了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涉及以下几项违规: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旭美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左岸实业有 限公司为鼎胜新材的关联人;鼎胜新材未按照规定在 2018 年年报、2019 年半年 报、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对 2020 年 3 月 1 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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