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和进展情况

天沃科技(002564)

日期:2024-05-16 16:52:48 浏览:289

索赔条件

对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2023年4月26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索赔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晚,监管立案调查半年后天沃科技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2022年报巨亏超40亿背后是否涉及财务洗澡初步揭晓了答案。


  2023年12月9日,天沃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就公司未及时披露年报,及业绩预告不准确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下达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在此之前,公司通过一元转让的方式向上海恒电实业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80.00%股权。转让后上市公司净资产水平将有明显提升。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上市公司归母净资产分别为-16732.25万元和-12418.10万元,较交易前分别增加191,494.89万元和260,613.51万元。通过本次资产置出交易,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善,净资产水平显著提升。


  同日,江苏证监局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玉忠、时任控股股东刘斌关联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乐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书》,约定乐鑫投资本次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金安全及年化投资收益率不低于 9%,否则陈玉忠、中国能源应以现金补足差额或者乐鑫投资有权以年化收益 9%的价格向陈玉忠、中国能源或其指定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该兜底协议未在非公开发行文件中披露,证监局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律师提示,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机构可以通过兜底协议规避投资风险,但是中小投资者却实实在在承担了公司股价下跌的风险。现如今监管已经对中机国能多年财务造假行为下达处罚,其背后主观动因就是兜底协议、业绩补偿压力等,通过系列财务造假延缓商誉减值的发生顺利拿到股权实现部分股东利益最大化。基于行政处罚所列事项我们提交的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4年1月11日苏州中院开庭,凡是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2023年4月26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继续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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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件进展情况

一、案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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